开发商违规售房

浏览次数:28063次 最近更新:2017-05-16
违规售房指的是部分开发商及代理机构未取得预售证情况下违规预售,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买住房捆绑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最新消息


重磅!湖北向18种楼市乱象开刀 整治房企和中介违规行为

记者获悉,湖北省住建厅5月1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今年5月至10月,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详情

1
未取得预售证认筹

武汉市规定楼盘销售不得有以下违规行为: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委托第三方平台或机构进行变相认筹;

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楼盘则需在10日内公布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进行一次性对外销售;

    今后,如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将责令限期整改,记入信用档案,并可通过曝光、暂停商品房网上签约、暂缓预售许可等手段加大惩处和监督力度。

2
销售现场不公示信息

    楼盘销售现场信息公示被列入检查范围。

    在各楼盘销售现场,开发商需在醒目位置公示许可证信息及房地产政策法规等文件,并按照一房一价对房源进行明码标价。

    同时,销售代理机构还需公布委托书、备案证明、服务内容等信息。

    此前,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该规定要求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在公开房源时,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一套一标。

3
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发布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开发商对市场的动向最为敏感,作出的反应也最为迅速。例如在武汉地王频出的今年,只要市场上有资质比较好的地块确定将进行拍卖出让,那么这幅地块的开发商就会暂缓楼盘的开盘时间,捂着盘坐等地王诞生后马上涨价,有的楼盘甚至跳涨千元/平方米。据无完全统计,武汉7月楼市千元跳涨的楼盘高达17个。

    今后,如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将责令限期整改,记入信用档案,并可通过曝光、暂停商品房网上签约、暂缓预售许可等手段加大惩处和监督力度。

4
销售抵押商品房​

    开发商将已经被抵押甚至查封的商品房,违规对外出售。

    商品房已经办理分户产权至开发商名下,后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但开发商又继续将相应房屋对外销售。

   如果购房者买了过后,开发商并没有还银行钱,就根本办不下来贷款,也无法办理房产证。

    2016年4月份,武汉市共有17家房企在商品房销售方面违规,遭房管部门扣分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房屋是可以对外销售的,但是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将转让所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以注销抵押权,才不会影响后续贷款、房产证等的办理。

5
捆绑消费 先买车位才能买房

    先买车位才能买房,属于捆绑销售行为。车位的价格其实是房价的隐形上涨。车位是不能贷款的,需一次性付清,有时会高于首付款。

    开发商在处于卖方市场时,利用购房者强烈的买房欲望,在房屋销售的同时强行绑定附属的产品给购房者,有时会是小区车位,有时也有家具家电,精装修拆分合同,理财金融产品,甚至还有“丧心病狂”的墓地。其实这都是开发商的变相涨价的行为。

    捆绑销售的精装修合同,购房者需要承担的精装修费用不断上涨,但与此同时,开发商的装修标准却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精装修成了楼盘提价赤裸裸的借口。


6
承诺不兑现

    承诺不兑现是买房人最闹心的问题之一,买房前的宣传和收房时看到的现实之间巨大的落差让不少购房者失望万分。

    例如,业主花几百万元购买的学区房,但小区交房时,宣传广告中反复强调的名校却上不了了。业主无法享受买房之前销售人员承诺的教育配套,为此,业主将该楼盘告上法庭,但在搜集证据时发现:开发商的承诺没写进合同。

    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开发商要为自己在推销楼盘时所作的说明和允诺承担法律责任。